1、意向承租方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登记时需提供截至报名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丰富的超市经营经验,至少有10家正在经营的超市;且近三年来(2020年11月至今)至少有三个在高校或行政事业单位内经营面积不低于400㎡的超市经营经验(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成交确认通知书及租赁合同,或提供与经营地址相对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核查原件)。 3、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管理体系,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资信等级AAA级证书(报名登记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核查原件)。 4、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一年(2022年)纳税评级为A级。 5、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供货渠道和商品品质,具有常温仓库和低温仓库;具有高效安全的商品配送服务能力(报名登记时提交销售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商品的检测报告,销售商品的品牌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仓储配送证明资料)。 6、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提供经营方案及投诉处理应急机制方案(经营过程中,师生的售后需求,承租方须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函。 7、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9、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押金和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10、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11、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