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学校开学工作部署,学校将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1.各部门自查自纠时间 8月27日—8月31日
2.学校集中检查整改时间 9月1日—9月8日
二、检查区域
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信息楼、实训楼、各开闭所、办公楼、校内商店、医院、校园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
三、检查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各部门是否对全体师生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活动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2.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校内各场所有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用品及其购买、使用、安全存放和管理。
3.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
4.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锅炉、电梯、液化气罐、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油、电、水、气管网线路维护、应急救援制度落实等。
5.食品安全。检查学校食堂和饮食店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留样、添加剂使用管理。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6.校园安全。检查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的覆盖面、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学校值班干部人员保卫巡逻、各类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等。校车日常检修、校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全体师生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确保实效。
2.排查隐患,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如实登记建档,填写《2015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见附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 “四到位”。
3.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创新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部门于8月31日前将安全自查整改报告和《2015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纸质、电子文档同时提交学校保卫处。
保卫处联系人: 倪 东、孙雪兵
地址和联系电话:行政楼109室 02788756072
电子邮箱:231876828@qq.com
保卫处
2015年8月26日
2015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自查整改表.doc